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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上海租房提取公积金流程步骤(材料+费用)

2022-09-14 15:22    

2022上海租房提取公积金流程步骤(材料+费用)

上海租房公积金怎么提取?2022上海租房提取公积金有什么条件?需要哪些材料?上海满足相关条件即可提取公积金,以下是上海租房网小编整理的常见在线公积金提取情况及相关流程,详情请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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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常见公积金提取指南汇总

购买住房-经适房贷前提取随申办市民云APP

申请范围

职工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网上共有产权房贷前提取:

·(一)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贷前提取的,共同提取人为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公积金借款人的配偶,且该名配偶为共同借款人;

(二)签署过网上服务协议的。

职工为外籍及港、澳、台在沪工作人员的,目前暂无法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贷前提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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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申办APP首页搜索【购买住房一经适房贷前提取】并点击进入

提前结清贷款提取(纯公积金贷款)随申办APP

申请范围

职工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网上提前结清贷款提取:

(一)主贷人及其配偶未使用住房公积金提前结清贷款,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的;

(二)网上受理范围为纯公积金贷款的提前结清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签署过网上服务协议的。

职工为外籍及港、澳、台在沪工作人员的,目前暂无法申请网上提前结清贷款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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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申办APP首页搜索【提前结清贷款提取】并点击【提前结清贷款提取(纯公积金贷款)】进入

自愿缴存协议期满提取:随申办市民云APP

申请范围

职工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网上自愿缴存期满提取:

(一)自愿缴存者在履行完协议约定的缴存期限后,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的;

(二)签署过网上服务协议的。

职工为外籍及港、澳、台在沪工作人员的,目前暂无法电请网上自愿缴存期满提取。

办理条件

1、申请人身份证件号码;

2、申请人名下本市银行借记卡信息(一类银行借记卡)。

随申办APP相关功能入口

随申办APP首页搜索【自愿缴存协议期满提取】并点击进入

离退休提取:随申办市民云APP

申请范围

职工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网上离退休提取:

(一)离退休或已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个人,且无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委托的:

(二)个人账户状态应当为停缴或者封存状态;

(三)签署过网上服务协议的。

职工为外籍及港、澳、台在沪工作人员的,目前暂无法申请网上离退休提取。

办理条件

1、申请人身份证件号码;

2、申请人名下本市银行借记卡信息(一类银行借记卡)。

随电办APP相关功能入口

随申办APP首页搜索【离退休提取】并点击进入

*以上部分内容来源随申办APP,仅供参考

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提取:随申办市民云APP

申请范围

职工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网上大部分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取:

(一)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无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的;

(二)个人账户状态应当为停缴或者封存状态:

(三)签署过网上服务协议的。

职工为外籍及港、澳、台在沪工作人员的,目前暂无法申请网上大部分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取。

办理条件

1、申请人身份证件号码;

2、申请人名下本市银行借记卡信息(一类银行借记卡)。

随申办APP相关功能入口

随申办APP首页搜索【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提取】并点击进入

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随申办市民云APP

申请范围

职工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网上租赁提取(如配偶参与提取的,配偶也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承租本市非保障性住房且租赁住房不属于本市租赁网签备案范围的职工及配

(二)符合本市租赁提取条件的

(三)签署过网上服务协议的

(四)网上承诺本人或夫妻名下本市无房,且授权查询的

职工为外籍及港、澳、台在沪工作人员的,目前暂无法电请网上租赁提取;职工非外籍及港、澳、台在沪工作人员,职工配偶为外籍及港,澳,台在沪工作人员的,也不可以申请网上租赁提取。

申请额度

租赁房屋类型为本市其他住房的家庭,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最高提取限额为25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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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申办APP首页搜索【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

并点击进入,可选择“单笔办理”、“信息查询”、业务信息变更”、“业务终止”四项服务

注:信息内容来源随申办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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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租房公积金提取指南(条件+材料+方式)

一、适用范围

申请人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房屋租赁费用:

(一)申请人在本市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二)申请人及配偶按照本市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等相关政策规定,租赁已纳入本市政府主管部门公共租赁住房网上签约系统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并按规定办妥租赁备案;

(三)申请人及配偶目前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等约定提取委托;

(四)申请人及配偶仅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一套房屋的租赁费用;

(五)申请人的租赁行为应符合本市房屋租赁相关规定;

(六)无配偶关系的2名及以上的个人共同参与租赁,同一时间段内仅允许其中一个申请人及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

如申请人的配偶参与提取,也应符合提取条件。

二、  申请材料

1、线上渠道申请

申请人线上渠道申请委托逐月提取的,按网上申请流程,据实提供身份信息、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婚姻信息、租赁提取金额、银行卡信息和手机号码等申请信息;

2、市公积金中心管理中心业务网点申请

职工应持以下资料办理提取申请手续,并据实提供婚姻状况、租赁提取金额、手机号码等信息:

(1)申请人的身份证件原件;

(2)本人名下的中资银行借记卡(建议携带银行一类账户借记卡);

(3)如申请人配偶同时参与提取的,配偶本人也应当提供上述材料,还应当提供与申请人的关系证明材料原件。

三、服务方式

线下: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

线上:上海住房公积金网、“上海公积金”手机客户端。

1、委托逐月提取:委托自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之时起计算,在房屋租赁合同有效期内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公租房租金的,职工本人可在房屋租赁合同有效期内通过市公积金中心官方线上渠道(包括住房公积金网、手机APP“上海公积金”)提交申请信息或前往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提交申请材料。

2、补充提取:已支付租赁费用申请补充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公租房租金的,职工本人可前往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提交申请材料。

四、办理时限

申请人提供申请资料或信息齐全的,市公积金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住房持有状况、住房租赁信息、婚姻信息进行核验所需的时间不计算在内),做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如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资料有疑义的,可要求申请人进一步提供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五、注意事项

1、配偶参与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应一次性集中办理提取手续;

2、申请人申请委托逐月提取的,应在房屋租赁合同有效期内提交申请。

委托逐月提取的,将按月发起审核,审核通过的,提取资金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按月进行支付;

(1)每月上半月(每月15日17:00前)完成受理的,当月提取资金在当月月末前自动从申请人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申请人指定的本人名下银行借记卡账户内;每月下半月(每月15日17:00后)完成受理的,当月不予支付,次月提取资金在次月月末前自动从申请人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申请人指定的本人名下银行借记卡账户内。

(2)在申请人申请提取时间段(该时间段最长为合同有效期)内,每月由市公积金中心自动审核通过后,当月的申请提取资金在当月月末前自动转入申请人指定的本人名下银行借记卡账户内。首月或末月租赁时间不足15天的,当月不予支付。

(3)租赁提取业务生效期间内,每月市公积金中心在转账发起前进行自动审核。若租赁合同提前终止的,将自动终止提取委托,终止当月租赁时间不足15天的,当月不予支付。

(4)提取转账发起时,如遇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不足的,提取转账中止,当月不予支付。

3、申请人申请补充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公租房租金的,最晚不得超过房屋租赁合同终止后六个月内提交申请。

申请人的补充提取申请经审核通过的,提取资金一次性从申请人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申请人指定的本人名下银行借记卡账户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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